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属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论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更好推动自治区技工院校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为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现就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技工院校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辖区技工院校全面开展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侧改革,市场化配置培训资源,显著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精准摸排岗位需求,持续拓宽归集渠道。多措并举,更加突出技能培训就业导向,稳步提升培训质效。进一步规范技能评价标准,促进公信力不断增强。持续优化就业服务效能,显著服务质量。
二、健全协作机制
(一)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技工院校所属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由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学校组成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作为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工作的具体协调部门,统筹做好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培训、评价、就业等各项工作。具体承担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职责任务,承担岗位信息采集、审核、发布以及提供就业服务等具体工作;重点面向校企合作企业等归集就业岗位信息;负责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工作的业务指导、归集、统一发布、统计分析、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发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学校发展方向和规划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习就业、实训基地建设、产品研发、技术咨询、产学研一体等方面的全面合作。
(二)明确职能职责。将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工作作为落实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的重要抓手,纳入校企合作协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分工措施,全面协调各方资源,有力推进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工作。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和劳动力培训意愿,探索开展多岗位、多工种、全链条的“组团式”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打造技能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议事决策机制
1.建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进展、审议重大事项等;如遇紧急议题,随时召开临时会议协商解决。
2.定期举办校企合作论坛、企业开放日等活动,展示学生技能成果,促进校企交流与合作。
(二)日常工作推动机制
1.设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由技工院校分管领导牵头,成员包括校企合作、教务、招生就业等职能部门和相关系部负责人,技工院校所属主管部门、行业及合作企业1名工作人员。
2.秘书处负责政、企、行、校间的日常沟通联络、信息传递和具体事务。
(三)联动机制
1.由技工院校所属主管部门牵头定期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主管部门解读政策与区域发展规划,行业发布人才需求,企业提出用人计划和需求,学校据此调整专业设置。
2.四方常设代表建立信息——供需联动机制,企业发布实习岗位和用人需求,学校提供毕业生信息,行业分析数据、预警人才缺口,主管部门提供岗位信息。由技工院校所属主管部门牵头,汇总企业名录,按行业、区域分类梳理后共享给院校,特别是新建院校、偏远地区院校。
3.推动人员双向流动,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锻炼。
(四)信息归集机制
1.采集。秘书处联合教务部门负责制定“访企拓岗”任务,鼓励技工院校所有教职工参与“访企拓岗”工作。学校归集的岗位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和最低培训量(其中:技工学校年职业培训规模800人次以上,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之和。
2.整合。教职工将采集好的岗位信息及时上报各自主管科室,汇总后报送秘书处,秘书处要加强与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接,通过比对核验,确保用人单位信息、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薪酬福利等关键信息真实、完整,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筛选、去重。
3.反馈。秘书处要建立专门台账,按照项目做好分类,将比对有效的数据信息反馈各科室,各科室反馈对应收集岗位工作人员。
4.更新。秘书处及时根据各科室报送的岗位信息更新台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时剔除过期或失效信息,补充新归集的就业岗位信息。
(五)岗位需求和培训计划信息发布机制
1.指导录入。负责收集岗位的工作人员指导对应企业在中国新疆人才网注册登记,按照规则录入岗位信息(操作流程见附件1)。
2.直接录入。针对没有新疆人才网账号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根据系统信息发布要求,秘书处负责将岗位信息完整准确全面录入系统,由用工单位确认后方可发布(操作流程见附件3)。
3.发布渠道。
(1)线上平台。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365人才网”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学校官方网站。
(2)线下渠道。校园内的显示屏、信息栏,举办校园专场招聘活动,企业进校专项宣讲。对岗位需求集中、招聘规模较大的,要及时提供专场招聘服务(招聘会发布流程见附件2)。
四、加强成果运用
(一)优化教育教学。技工院校以落实好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为契机,深化产教融合,深化技工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维度研判岗位数量变化趋势、人力资源供求状况,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将岗位能力要求转化为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课程设置。扩大技工教育的有效供给,提升技工教育供给的质量。
1.深化教学改革。大力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基于工作过程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改革,开发项目化、模块化课程,将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融入课堂教学。
2.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组织由技工院校领导、专业带头人、企业专家组成的“产业调研组”,深入本地龙头企业和园区调研,建立企业人才需求台账,构建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3.优化评价体系。改进教学评价,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多元评价体系,引入企业评价标准。
(二)开展精准培训。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加强协作,根据收集的岗位归集信息以及现有的岗位归集信息,对岗位归集信息进行分析,结合“我要培训”小程序和老百姓培训意愿征集情况,针对性设置培训规模和培训工种,签订订单、定向、定岗协议。
1.培训对象。将失业人员中有技能提升意愿的青年、农民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招生和重点培训范围,放宽年龄限制,帮助提升职业技能。
2.培训方式。可由院校、企业、培训机构通过项目制开展培训。
3.培训模式。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的典型工作任务,探索开设校企双师联合培养课程。通过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项目,丰富工学一体化课程项目内容。结合就业岗位的技能要求,不断完善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学方法等内容。
4.培训质效。没有评价能力的,可统筹协调已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开展评价,符合培训要求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5.培训品牌。实施特色培训品牌培育工程,按照特色鲜明、市场认可度高、就业带动性强的原则,形成一校一品牌格局。
(三)建强师资队伍。学校可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和劳动力意愿开展培训,通过校校联合等方式,弥补师资短缺问题。通过定期组织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等方式培养一批一体化教师,提升专业技术能力。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提高实践能力,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申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属技工院校要明确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工作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技工院校将参与此项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
附件:1.
中国新疆人才网技工院校—企业职位自发操作手册(下载)
2.
中国新疆人才网技工院校角色招聘会操作手册(下载)
3.
中国新疆人才网技工院校角色职位代操作手册(下载)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