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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自治区技工院校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评审结果的通知

  • 2026-01-14 13:13
  • 来源: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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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属各技工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技工院校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5〕164号)要求,经技工院校申报、地州审核、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评定2025年自治区技工院校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各6个,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承担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技工院校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补助资金,项目建设自资金拨付之日起实施,建设周期为一年。

二、承担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技工院校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立德树人、铸魂育人,持续优化专业课程建设,深入实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教学教研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切实提高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在全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关建设院校要强化成果共享,通过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辐射带动更多技工院校动态调整专业,提升课程内涵,建设与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专业。

三、承担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技工院校要按照建设方案和有关规定认真实施项目建设、使用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对未按要求进行建设的学校将收回建设补助经费。自治区将对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四、请承担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技工院校于2026年6月20日前将建设进展情况、2027年1月20日前将XX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和XX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4)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谢婧、迪丽娜

联系方式:0991—4180623

附件: 1.附件1:2025年自治区技工院校重点专业评审结果(下载)

       2.附件2:2025年自治区技工院校精品课程评审结果(下载)

       3.附件3:XX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下载)

       4.附件4:XX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下载)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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