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社函〔2024〕228号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属各技工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重点专业精品课程项目申报评选暨2023年相关项目验收评审的通知》(新人社函〔2024〕112号)要求,经技工院校申报、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评定2024年技工院校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各6个,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一年。有关技工院校要按照建设方案认真实施项目建设,自治区将对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二、有关技工院校要持续改善学生实习实训条件,深化校企合作,不断提升教学教研水平,强化专业课程建设,提高技工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全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对承担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技工院校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对未按要求进行建设的学校将收回建设补助费。
四、请有关技工院校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XX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附件3)、2025年9月30日前将XX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4)报送至人社厅。
联系人:迪丽娜
联系电话:0991—3689685
附件:1.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重点专业评审结果(下载)
2.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精品课程评审结果(下载)
3.XX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下载)
4.XX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下载)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