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某在公司工作期间被认定为工伤,现想从公司辞职,其找到公司老板,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公司称王某是在其收购这家工厂之前受伤的,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工商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专家分析:
本案中,王某在工厂工作时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制造公司在承继该工厂时,也应该承担工厂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制造公司应该依法支付给王某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结论:
公司转让,原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由承继单位负责。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