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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社保单位缴费部分显示金额为0,是什么原因?对个人有何影响?

  • 2020-08-17 17:40
  • 来源: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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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A先生近期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情况后发现,从20202月开始每个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只有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显示金额为0。为什么单位没有给自己缴费?是否会对今后有影响?

    分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及《自治区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实施办法》(新人社发〔2020〕20号)的规定,自治区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目前有相关政策支持,不会对A先生后期的参保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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