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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条件和途径是什么?

  • 2020-08-11 20:56
  • 来源: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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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刘女士在20153月进入A公司工作,A公司与她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依法为她缴纳社会保险,受到疫情的影响,2020年的4月份刘女士主动辞职,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请问现在有没有什么补助?能不能领取失业金?有什么途径?

    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1、单位与职工参保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由于受到2020年疫情的影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规定,2020年1月至12月31日,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当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期为6个月。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照当地现行1至第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80%发,领取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费代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记录予以留存。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方式有两种:

一、失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当月起,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当月起可享受失业补助金。申请前已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及时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应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之月起一次性予以补发申请后的按规定按月发放。办理期限2020年12月底,逾期不予受理。

二、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后,请按照以下步骤申领失业补助金:

第一步“选地区”。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查询所在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网上申领服务。

第二步“办申请”。凡已开通服务的地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办理网上申领。

第三步“查结果”。选择“失业保险金审核结果查询”或“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除上述国家统一入口外,部分地方也陆续开通了一些网上渠道,为当地群众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申领服务,新疆可以使用“新疆智慧人社APP”进行线上申领,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经办机构或当地12333。

所以,根据刘女士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新疆智慧人社APP上申领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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