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统筹推进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提升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水平和创新能力,做好2021年度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和高级研修、专家服务基层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遴选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关注新疆特培工作,尤其是今年即将启动的第六批特培工作,国家、自治区给予了更强有力支持。特培学员返岗后,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直接认定高一级职称;对表现优秀的学员,在职称晋升时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培养工程;培养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免除继续教育学习、免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各单位要将新疆特培工作作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从自治区人才队伍建设大局出发,积极做好选派工作,切实将优秀人选推荐出来,派往疆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学习。全区拟选拔400名(疆内、外各200名)进行培养,培养时间为一年。
(二)组建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自治区拟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报4期专家服务团活动。具体承办单位优先从“选派质量高、管理服务优”的特培学员选派单位或“教学质量好、培养效果佳”的培养单位遴选产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特培专家服务团活动且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培训证书,视同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经历。
(三)举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高级研修项目是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纳入全国高级研修项目计划,旨在提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示范性继续教育研修项目。自治区拟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报10期高级研修项目,并遴选确定一批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且取得证书的,视同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经历。
(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项目。专家服务基层工作是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自治区拟从各地、各部门申报的项目中择优遴选3个代表性强、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上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列入重点支持的项目将加强指导,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五)建设专家服务基地。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发展,遴选确定一批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拟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报1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并给予基地建设支持经费。
二、推荐申报时间
(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区属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具体标准见工作指南),对符合条件的人选予以推荐,并于2021年3月20日前通过系统完成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纸质申报材料寄出时间截至4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请于2021年2月20日前完成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特培专家服务团、专家服务基层、专家服务基地等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见工作指南)。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条件逐项认真严格审核,特别是政治表现及健康状况。申报人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后,不得随意放弃培养或变更。
(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紧扣基层实际需求,着力解决基层发展难题,推广新技术新方法,精心设置课题,做好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可登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分别在“少数民族特培工作”、“特培专家服务团”、“高级研修项目”、“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相关模块填报有关信息,生成纸质版申报表和文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并寄送。
四、联系人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张立志0991-3689899
马 博0991-3689693
系统技术服务:0991-3193615、13609937595、18690812086
附件:
附件1.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下载)
附件2.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申报工作服务指南(下载)
附件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申报工作(下载)
附件4.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申报工作服务指南(下载)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