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人社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6号)、《关于加快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州、市)、县(市、区),受疫情影响实施静态管理和流调管控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按2022年以来月均参保缴费人数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根据各地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两油一铁”所属企业在当地受疫情影响的反馈意见,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经过审核,已核实认定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公司、吐哈油田公司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分别为75家、371家、41家,后附公示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及时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联系。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北京南路445号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电话:0991-3689717、3689718
附件:
1.2022年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公示名单(下载)
2.2022年新疆油田公司所属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公示名单(下载)
3.2022年度吐哈油田公司所属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公示名单(下载)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