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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裁判长、裁判长助理人选的通知

  • 2024-07-09 16:40
  • 来源: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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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办发〔20246

各地、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就办发〔2024〕4号)要求,为做好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筹备工作,现征集大赛各项目裁判长和裁判长助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地、各单位每个竞赛项目可推荐裁判长和裁判长助理各1名,人选不限于新疆户籍,不受身份、地域等限制,可在全国范围内推荐,具体竞赛项目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裁判长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承担本次大赛组织工作,工作时间上有保证。严守竞赛纪律,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徇私情。

2.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过硬的专业技能,有丰富的考评经验,在专业领域有较高威望和良好声誉,行业内认可度较高。

3.掌握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工作规则和执裁方法,能准确、熟练运用。担任过国家、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裁判长或专家组组长。从事赛项所涉及的专业(职业)5年及以上,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过专家组组长(裁判长)两次以上者优先选用。

(二)裁判长助理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承担本次大赛技术文件编制、审核及执裁工作,工作时间上有保证;严守竞赛纪律,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徇私情。

2.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过硬的专业技能,熟悉本赛项竞赛规则,能够独立完成技术文件编制、执裁工作;在专业领域有较高威望和良好声誉,行业内认可度较高。

3.掌握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工作规则和执裁方法,能准确、熟练运用。参与过国家、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执裁或其他技术工作。从事赛项所涉及的专业(职业)3年及以上,原则上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对于未开展过竞赛的项目裁判长助理候选人,应参与过相近专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或其他技术工作经历。

三、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人员填报《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裁判长、裁判长助理申报表》(附件2)、《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裁判长、裁判长助理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当地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大赛组委会,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单位直接报大赛组委会。

2.各地(州、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援疆省市作用,积极邀请援疆省市国家级、省级大赛裁判长、专家来疆指导大赛、担任裁判长。

3.申报人员应提供学历、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执裁经历等证明材料,每人最多可申报1个相近赛项的裁判长或裁判长助理。

4.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5.大赛组委会将根据人员申报情况择优选择裁判长和裁判长助理人选,并予以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  乾

联系电话:13999297523

邮    箱:1397567485@qq.com


附件:1.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下载)

      2.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裁判长、裁判长助理申报表(下载)

      3.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裁判长、裁判长助理信息汇总表(下载)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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