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就劳发〔2025〕4号)等相关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并在信封上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hexinlei.bobo@163.com
联系人:何鑫磊
联系方式:0991-3689687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