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自治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技能人才队伍实际,我们起草了《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研究起草过程中,我们深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吸收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面向相关委办厅局、各地州市及部分企业、院校、优秀高技能人才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形成了《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三、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全文共3个部分,18条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主要内容为到2027年,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25%,力争到2035年占比达到30%。
第二部分为主要措施。主要内容为4个方面,18条具体举措。第1个方面是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具体举措6条,分别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项目、全面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健全公共实训培训体系、发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作用。第2个方面是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具体举措4条,分别是健全技能导向高技能人才使用制度、完善技能要素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引进机制、发挥已退休优秀高技能人才作用。第3个方面是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具体举措5条,分别是全面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制度、大力推行企业自主评价、规范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畅通高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第4个方面是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制度,具体举措3条,分别是加强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奖励、实施高技能产业工人研修项目、激发高技能人才活力。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是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