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邮编830011,来稿请注明“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96145546@qq.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991-3689801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5年3月24日。反馈意见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感谢社会各界的支持!
联系人:马蕾
联系电话:0991-3689801
附件:1.《自治区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下载)
3.《标准征求意见稿》(下载)
4.《标准编制说明》(下载)
5.回函模版(下载)
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