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治区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法规工作安排,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布,广泛征求各方宝贵意见。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6月16日至6月22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1.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邮政编码:830011。
2.电子邮箱:xjldjcc@163.com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6日
1.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下载)
2.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