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6〕5号),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助力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乐业。本办法自2026年10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0月25日。
为落实国家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部署,结合新疆产业发展和用工实际,新办法对培训机构管理、补贴对象标准、培训实施流程、监督管理、违规处置等全链条作出系统规定,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援疆资金等各类资金,构建更加规范、高效、惠民的补贴性技能培训制度体系。
定点机构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
补贴培训定点机构实施年度公开征集、动态调整、社会公示制度,评审通过后纳入定点机构目录,方可承接政府补贴培训业务。定点机构需与人社部门签订培训承接协议,落实培训主体责任。鼓励链主单位、企业参与共建实训基地,支持异地联合培训,经备案后纳入补贴范围。培训必须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禁毒普法等公共课程。培训全过程落实人脸识别、指纹打卡、视频监控等留痕管理,培训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确保培训真实可追溯。
多类培训项目,明确补贴对象及标准
办法设置就业技能培训、“技能照亮前程”项目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五大类培训,同步落实职业技能评价补贴,面向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政策支持。
就业技能培训:初级工最高1800元/人次,中级工最高2000元/人次,高级工最高2500元/人次,技师最高3000元/人次,高级技师最高3500元/人次;
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级工5000元/人?年,高级工及以上6000元/人?年,战略新兴、急需紧缺工种最高8000元/人?年;
创业培训:GYB最高600元/人次,SYB/IYB/EYB/WLC最高1250元/人次;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初、中级最高280元/人次,高级工最高350元/人次,技师、高级技师最高400元/人次。
政策提示:取得当地急需紧缺工种证书,培训和评价补贴最高可上浮20%;培训补贴、评价补贴每人分别最多享受3次(不含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同工种同等级不可重复申领,职业培训补贴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证书核发后6个月内完成补贴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参训人员原则上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可放宽至65周岁,申领补贴需具备疆内户籍、参保、就业、就学、登记失业其中一项条件。财政供养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考勤不足80%、考核不合格等人员不得申领补贴。
全流程线上办理,优化经办服务
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全部业务依托新疆职业培训信息系统线上闭环办理,开班申请、过程监管、结业考核、补贴结算全部线上操作。开班前5日提交开班申请,人社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补贴申报提交后,人社部门15日内完成审核。参训实行自愿原则,可采取先缴后补、先垫后补、信用支付等模式,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或企业对公账户,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办事便利度。
分级分类监管,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监管体系,运用系统预警、视频巡查、实地抽查、档案核查、电话回访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对违规行为划分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实施分级处置,从约谈整改、暂停项目、全区通报直至移出定点机构目录。对虚构培训、伪造材料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全额追回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压实各方责任,守住培训质量和资金安全底线。
政策衔接说明:本办法施行前已经结业、尚未申报补贴的班次,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完成补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新人社发〔2009〕35号)同步废止,国家、自治区出台新政策的从其规定。
下一步,自治区人社厅将会同财政部门指导各地结合本地产业实际,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发布本地补贴培训项目目录,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让更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为新疆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技能人才。
政策咨询:群众可登录新疆智慧人社“我要培训”服务专区或支付宝“疆技通”培训服务小程序查阅政策、查询机构、报名参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