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行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开展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6〕70号)要求,经组织专家评议,现将阿不都卡德尔·阿不都克尤木等100名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建议人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至6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6年6月3日24时前通过信函邮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邮箱(xjrstzjc@163.com),逾期及匿名反映均不予受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991-3689898
职业能力建设处:0991-368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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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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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6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建议人选名单(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