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博士后在科研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博士后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3号),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与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是国家加强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博士后创新研究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扣自治区人才强区战略和科技创新部署,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全面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切实把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遴选推荐出来,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明确申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
(一)资助项目与标准
1.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6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6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资助期内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
2.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详见附件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的生活补助。
(二)申报对象与时间
1.国资计划:拟进站、新进站优秀博士及在站博士后,按申报指南规定时间在线申报,2026年度国资计划申报时间为2月24日—3月24日。(详情见附件1、附件2)
2.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获得国资计划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申报,未申报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申报人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8月31日,设站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7日。(详情见附件3)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申报流程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查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进行申报。
1.申报人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内容、严禁泄露身份信息。
2.设站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学术诚信、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择优推荐。
三、强化服务管理,严守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要完善配套保障,规范经费使用,加强在站管理与跟踪服务。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各地、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联络员,及时解答申报咨询,协调解决问题,确保申报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联系人:阿依娜西·铁木尔
联系电话:0991-3689759
申报网址: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home
附件:
1.
附件1: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下载)
2.
附件2: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下载)
3.
附件3: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下载)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