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进一步调动援疆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更好地服务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6年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专项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计划选派,援疆时间1年(含)以上,申报时已在疆服务满6个月(须于2025年10月1日前报到)且目前仍在岗的援疆专业技术人员。
(二)通过其他途径选派、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评审条件
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已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xjzcsq.com/yjzx,以下简称“平台”)发布。符合相应评审条件的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要求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
具体申报及审核相关要求详见《申报审核注意事项》(附件1)。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申报人须登录平台——援疆专项职称评审通道,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评审材料。
(二)申报时间:2026年2月9日至3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自治区评审标准在平台提交逐级审核,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委托手续。推荐单位(现援疆工作单位)须为申报人出具《关于×××同志申报××系列××专业×级职称的公示》(附件2)及《关于×××同志申报××系列××专业×级职称的公示结果》(附件3)。
(二)职称评审工作须严格依据自治区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评审中重点评价援疆期间履职尽责情况,注重考察在疆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
(三)所有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违背诚信承诺、存在学术不端、材料弄虚作假或以违纪违规手段取得职称的个人,以及审核把关不力的单位,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苏耀杰
联系方式:0991-3689692
附件:
1.
申报审核注意事项(下载)
2.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模板)(下载)
3.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下载)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