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活动的通知》(全联发〔2025〕14号)要求,自治区工商联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组织开展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近日,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了初审意见,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自治区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签署或告知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国(13319808603)、李帅(15909001168)
电子邮箱:zzqgsldjb@163.com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75号自治区工商联社会服务部(邮编:830017)
联系电话:0991-2825150
附件:1.
附件1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工作新疆推荐对象名单(下载)
2.
附件2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工作新疆推荐对象简要事迹(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