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0〕2号)要求,经自愿申报、专家组评估、择优认定,拟确定巴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5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估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书面向公示受理部门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相关问题反映。
受理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电话:0991-3689678
邮编:841100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区)北京南路445号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