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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扎实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 2026-09-07 11:30
  • 来源:自治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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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启动以来,全区人社系统严格落实兵地统一工作标准,统筹协调受托商保公司、各平台企业、属地经办力量,扎实推进政策落地、系统搭建、业务培训、宣传解读、案件经办等重点工作,快速构建区、地、县三级联动经办服务体系。首月经办运行平稳有序,未出现服务投诉、争议纠纷、负面舆情,政策落地实施成效良好。

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夯实试点工作基础。联合兵团人社局等16个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新疆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个行业平台企业总体纳入试点范围,建立“政策统一、标准一致、经办协同”的制度政策。联合兵团人社局、新疆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职业伤害保障费征收、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各环节经办流程、办理时限、操作规范作出明确规定。

建设业务信息系统、筑牢数字化经办支撑。今年3月底全面完成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系统功能开发,先后开展两轮全流程用户测试,同步完成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联调、全国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工作。7月1日正式上线以来,系统无缝对接人社部职业伤害信息系统,完整支撑订单归集、参保登记、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联网结算等全业务链条,实现全流程线上经办服务。尤其是在兵地协同推进中,实现了统一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理顺了兵地订单对账、压实待遇发放属地责任,实现兵地同部署、同推进,杜绝政策差异和监管盲区。

委托商保经办,强化监管风控。通过法定招标程序,选定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牵头,人寿新疆分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担试点经办工作,委托办理机构承担职业伤害确认、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各类待遇初审、业务档案整理、常态化政策宣传、案件风险核查等工作。委托办理机构建立24小时报案响应机制,接报后1小时内联系相关人员;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受理,事实清楚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一般情形不超过30个工作日;收到生效鉴定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待遇核算,零星报销医疗待遇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合同明确了服务质量及考核评价标准,按案件风险等级设置差异化核查比例;设置了严格追责条款,对虚假申报、信息泄露、服务缺位等情形,约定扣减费用、终止合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强化队伍赋能培训,提升基层经办质效。统筹搭建三级经办服务体系,配齐配强基层经办力量,全疆各县市配置专兼职经办人员317名。聚焦政策规范、经办流程、案件核查、系统操作、争议处置等核心内容,组织受托商保公司109名工作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同时,常态化组织属地人社经办人员、辅助经办人员开展政策学习、工伤认定实务研讨、疑难案件会商等专项学习10余次,全面提升经办队伍政策掌握、案件处置和风险化解能力。

精准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策覆盖触达。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分散、组织化程度不高、获取政策渠道有限的特点,构建兵地协同、政企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宣传工作格局。组织平台企业及配套机构开展专题培训11场次,制作维汉双语折页2000余份、海报19套、展架20余个、政策短视频1部,全面宣讲参保规则、报案流程、认定标准、待遇政策和企业履职要求。7月共受理咨询131件,企业咨询占85.5%、从业人员占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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