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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七十年沧桑巨变:新疆养老保险从“单位包办”到“全民共享”的跨越

  • 2025-08-01 18:37
  • 来源: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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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七十年风雨兼程,七十年砥砺奋进,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社会保障事业与自治区发展同频共振,其中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尤为深刻——从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保险到如今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从少数人享受的单位福利到全民共享的制度保障,七十年间,新疆养老保险书写了一部与时代同行、为民生护航的壮丽篇章。

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办养老的起步与局限

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初期,百废待兴的边疆大地尚未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养老保障模式以城镇全民制度为主,费用统收统支管理服务由单位承担,退休后按月从原单位领取退休金,待遇标准按工龄长短确定为退休前工资的50%-70%。

这种单位包办的模式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了积极作用。1956年底,新疆各类国营企业及百人以上的公私合营、私营工矿企业都相继实行了养老保险制度。百人以下的工矿企业、集体手工业及公私合营企业也根据要求订立了劳动保障集体合同。退休金制度的实施,对于为新疆建设事业奉献了青春的广大职工来说,这笔退休金不仅是生活的依靠,更是对他们辛勤付出的一种认可。在那个物资相对匮乏的年代,退休金让他们在退休后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这份稳定收入成为退休职工的定心丸,让他们能够在退休后有基本的生活来源,不必为生计过度担忧。

然而,企业保险的局限性也十分明显。保障范围仅覆盖企业单位职工,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牧民和个体劳动者在养老保险方面得到的保障非常有限1980年统计显示,新疆农村人口占比71%,却无一人享受社会化养老保障。待遇水平长期固化,1985年新疆首次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人均月增12元。管理高度分散,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的保障单元,八一钢铁厂等老企业退休人员占比近三分之一,养老负担“畸轻畸重”的情况非常普遍,老企业、新企业不能“平等竞争”。

改革开放时期:制度破茧与城乡覆盖

1986年,自治区印发《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对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费用实行了社会统筹试点,这是打破企业保险壁垒的首次尝试,为后续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疆养老保险改革驶入快车道。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办法》实施,标志着企业保险正式退出历史舞台,社会保险制度全面确立。

这一时期的改革呈现出鲜明的破立并举特征。在制度设计上,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既体现社会互济,又强调个人责任。社会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当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体现了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共济;个人账户则归个人所有,为职工退休后的养老积累资金,强调了个人在养老保障中的责任。这种制度设计兼顾了公平与效率,既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又激励了职工积极参保缴费。1999年,新疆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统一缴费基数、费率和待遇标准,结束了各地自行其是的局面。至2005年,全区企业职工参保人数达181.9万,较1993年增长120%。

农牧民的养老保障在这一时期实现从无到有。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新疆试点,年满60岁的农牧民每月可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2011年,新疆新农保比全国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这一政策的出台,打破了农牧民没有社会化养老保障的历史,是新疆养老保险制度向农村延伸的重要一步。和田地区墨玉县扎瓦镇农民买买提·依明是首批受益者,他曾担心老了干不动怎么办2010年起每月领到养老金,激动地说:共产党让我们农民也能像城里人一样领‘工资’!这句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广大农牧民对这一政策的感激之情,也体现了这一政策给他们带来的生活信心和希望。2014年,新疆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向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迈出重要一步。

新时代:全民共享与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养老保险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更加完善、覆盖更加全面、服务更加便捷,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增强。在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障的需求也日益提高,新疆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改革创新,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群众需求。

制度公平性显著提升。2015年,新疆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社会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地,自治区执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计发基数、待遇项目、待遇调整等政策,制度的公平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全国统筹的实施,让基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提高了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覆盖范围向全民迈进。截至2024年12月,新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463.96万,实现制度全覆盖人群全覆盖的转变。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新业态从业者数量不断增加,他们的工作方式灵活多样,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难以覆盖。2021年起,新疆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新业态从业者保障取得突破。将他们纳入保障范围,是适应新业态发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社保干部骑着摩托车深入牧区,为牧民办理参保登记,让高原上的柯尔克孜族群众也能享受养老保障。这种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了牧区群众参保不便的问题,让他们能够顺利加入养老保险体系,体现了社保服务的人性化和贴心化。

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05年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上调,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连年提高,2014年2024年翻了三倍多。养老金的持续上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有效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不下降。乌鲁木齐市退休教师张桂兰感慨:2014年退休时养老金2300元,现在涨到4900元,看病买药不用再向儿女伸手了。张桂兰的感慨代表了许多退休人员的心声,养老金的提高让他们在经济上更加独立,能够更好地享受晚年生活。

服务效能实现质的飞跃依托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形成了117个经办机构、1219个乡(镇)街道、1.2万个村(社区)、1329个社银合作网点组成的覆盖区、地、县、乡、村五级的经办服务网络,“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社保便民服务圈得到进一步巩固。打破属地办理限制,推动实现55项社保服务事项“全疆通办”。依托互联网+社保服务模式让群众能够足不出户办理社保业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在阿勒泰地区,牧民通过手机APP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在喀什,社保服务直通车深入偏远乡村,2023年累计服务群众56万人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现跨省通办,办理时限从45天压缩至15天,群众办事成本大幅降低。这些服务举措的实施,让社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切实减轻了群众的办事负担,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七十年启示与未来展望

七十年养老保险变迁,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缩影。从“企业保险”到“社会保险”,变化的不仅是制度名称,更是保障理念的根本转变——从“单位负责”到“社会共济”,从“部分享有”到“全民共享”,从“生存型保障”到“发展型保障”,每一步变革都彰显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七十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改革创新,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养老权益。

如今,新疆养老保险已构建起保基本、兜底线、多层次、可持续的制度框架,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支撑。这一制度框架既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又为不同收入水平的群众提供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障选择,确保了制度的长期稳定运行。面向未来,新疆将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企业年金、个人养老,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让群众有更多的选择。持续扩大新业态从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覆盖,实现应保尽保。推进数字化转型,让各族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智能化、个性化服务。

七十年风雨兼程,养老保险为新疆各族群众撑起了老有所养的幸福伞;新时代砥砺前行,这张保障网必将越织越密、越织越牢,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贡献更大力量。在未来的发展中,新疆养老保险制度将继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为新疆各族群众的幸福晚年生活保驾护航,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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