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自治区“两会”和全国人社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系统总结2024年工作,分析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对全区人社工作的批示和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厅党组书记陈志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帕尔哈提·加拉力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全区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技能培训质效明显,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就业合力逐步形成。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参保覆盖面稳步扩大,各项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社保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人才人事活力不断激发。
人才政策灵活精准,引才渠道逐步拓展,培养机制逐步健全,激励保障逐步完善。
四是劳动关系更趋和谐稳定。
全力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深化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五是人社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推进人社服务标准化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做好各项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自治区“两会”和全国人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安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稳就业、强技能、促增收、防风险,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谋划布局“十五五”规划,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人社工作新定位、新使命、新任务,自觉把人社工作放在新疆发展全局、全国人大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系统谋划好一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工作,着力解决一批影响人社事业发展“瓶颈”制约问题,力争在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中当好“排头兵”,奋力走在前。
一是更好发挥改革的牵引突破作用,以高质量改革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更具活力的人才政策体系,健全更高水平人社援疆工作机制。
二是更好发挥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以高素质人力资源汇聚发展新动能。
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实施“四维一体”人力资源服务提升行动。
三是更好发挥凝聚人心“连心桥”作用,以高水平民生供给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
四是更好发挥收入分配“调节器”作用,以高站位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薪酬制度改革,适当提高社会保障待遇。
五是更好发挥社会运行“安全网”作用,以高效能治理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全力打好治理欠薪攻坚战,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当做“排头兵”。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增进民生福祉的实效上;牢牢坚持党建引领这条主线,打造“政治人社 赋能发展”人社党建品牌,积极构建党建引领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要解放思想,当做“首创者”。激发开放动力,树牢“立足新疆看人社,面向全国看人社”的理念;激发改革动力,破除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激发创新动力,让“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成为人社干部的精神气质和自觉行动。
要锤炼本领,当做“明白人”。增强高质量发展本领,提高调查研究、把握政策、推进工作、联系群众能力;着力提高工作本领,做形势政策的“行家里手”,做到人社“知识通”、业务“一本账”、政策“一口清”。
要转变作风,当做“实干家”。树立正确政绩观,扑下身子干实事、求实效;务实笃行抓落实,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扎扎实实做好人社各项工作;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树新风,筑牢织密廉政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期间,厅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地州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了座谈交流。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喀什地区、哈密市、阿克苏地区人社局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其他地州市作了书面交流。
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党组成员、厅级领导干部、一二级巡视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地州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