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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 2021-06-01 19:15
  • 来源:新疆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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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8日,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厅南湖办公区4楼会议室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樊海平同志主持。自治区人社厅二级巡视员帕尔哈提·司马义同志,自治区工信厅一级巡视员王文明同志、自治区国资委二级巡视员马志刚同志等10个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共17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人社厅二级巡视员帕尔哈提·司马义同志对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十三五”期间在提升办案质量和效能、规范化建设、仲裁员队伍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对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随后,樊海平同志宣读了《关于调整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工信厅等10个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对仲裁委“十三五”期间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并对新时代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调解仲裁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最后,自治区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樊海平受仲裁委员会主任、人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热合满江·达吾提同志的委托,就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任务、职责,以及有效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等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提出“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要求,这些部署和要求赋予了调解仲裁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方面新的任务和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区仲裁委员会是由人力资源社会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共10个部门组成的,具有三方性、广泛性,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处理争议案件的合力。同时,强调要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突出、清正廉洁的专兼职仲裁员队伍。

通过召开此次会议,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做好新时代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一致表示要立足本单位职能分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联系,合力推动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自治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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