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 “五大战略定位”,坚持把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密结合,推动自治区先进制造业、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等领域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建设适应产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全面融入自治区“强基筑梦 技能兴疆”大规模精准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为构建具有新疆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技能人才支撑。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岗前培训:面向企业新入职职工、转岗职工、拟从事相关工作的各类人员,开展安全规范、岗位基础、上岗必备技能培训。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面向企业在岗职工,围绕岗位技能短板、工业数智化转型、新工艺新设备应用等开展技能升级培训。培养复合型职工开展多技能轮岗培训。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面向企业职工推行“企校双师、工学交替”学徒培养模式,开展1—3年制系统学徒培养。
高技能人才培训:面向企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开展技术攻关、技艺传承、技能研修等高阶培训。
围绕石油和化工、纺织服装、有色、钢铁、煤炭、电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建材、轻工等行业,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工智能+制造”、工业数智化转型等融合创新领域的高精尖缺职业(工种),以及岗位数字化应用等内容开展培训。课程设置可参考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范围等,结合区域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等情况确定。坚持技能培训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融合,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贯穿技能培训全过程。
(一)自治区本级职业技能培训。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方向新职业、新工种,开展示范培训,通过编制一本培训方案、固化一套实施程序、完善一套评估考核办法,示范引领带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整体提质增效。同时,针对高精尖缺的职业(工种),开展集中培训,解决工种分散、规模偏小带来的培训难、交流窄、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
(二)地县两级职业技能培训。各地(州、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各地优势产业发展,结合《关于开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员工技能培训和用工需求书面调研的通知》(新工信培训函〔2026〕14 号)收集的企业(园区)用工需求、岗位能力提升需要等,分级分类精准开展技能培训。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综合运用“线上+线下”“课堂+岗位”“企业+机构”等形式,灵活组织实施。
(一)企业自主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结合生产实际和职工技能短板,开展精准化培训。通过 “师带徒”“老带新” 等模式在生产一线开展 “一对一” 培训;支持重点企业利用自有场地设备,邀请技术能手、劳模工匠入企业开展 “理论+实操” 集中培训。鼓励链主企业、头部企业牵头,面向本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
(二)机构集中培训。由具备资质、师资雄厚、课程成熟且紧跟产业发展、办学场所稳定、业界声誉良好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面向特定职业(工种)开展集中培训,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获取更高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三)校企合作培训。建立企业定需求标准,院校量身定课程的定向培养机制。鼓励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师傅,院校提供场地、师资、管理,共建厂中校、校中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校企人员互兼互聘,建强 “双师型” 队伍。支持围绕工业数智化、人工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联合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共同实施技能考核、等级认定,实现培训内容与评价标准无缝对接。
(四)以赛促学强训。紧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发展与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推进行业技能竞赛与技能培训深度融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方向与国家级行业赛事项目开展技能比拼和选拔,按规定对竞赛中成绩合格选手直接认定相应等级职业技能资格,强化激励导向,以竞赛检验培训成效、促进培训提质。
(五)技能出海培训。立足新疆毗邻中亚、辐射欧亚的区位优势,秉持 “技随产出、随企出海” 发展理念,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深化产教协同,推动新疆技能人才、标准与服务走向国际,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的工信行业技能出海品牌。
(一)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各级工信、人社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互通工作信息,统筹解决培训中的各类问题困难。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动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实施各项工作,在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并复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培训职业(工种)并制定培训计划。人社部门优先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职业(工种)纳入面向社会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给予培训补贴最高上浮20%的政策支持。
(二)严格承训机构遴选。综合资质条件、师资力量、场地设施、课程质量、业绩成效、安全管理等要素,通过公开遴选、招标方式优选承训机构。广泛发动具备实力的企业培训中心、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机构参与培训工作。聘请先进基础工艺人才、新疆工匠、天山工匠、自治区级及以上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任教的承训机构,优先考虑。
(三)规范资金保障使用。建立健全多元经费投入机制,通过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产业引导基金、职工个人付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强使用管理。其中,符合就业补助资金补贴条件的,由承训机构向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开班审核通过后可预拨一定比例的补贴资金,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合格及就业人数结算剩余培训补贴资金。
(四)抓好跟踪服务考核。各地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就业跟踪机制,将培训合格率、就业率、满意度等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能培训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常态化开展参训学员回访调研,了解工作状况、技能运用情况及薪酬待遇等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培训课程和就业服务。
(五)加强政策倾斜支持。鼓励大型企业、重点企业面向社会开放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探索建立企业公益普惠培训和市场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反哺企业培训成本。对培训规模大、成效突出的企业,在企业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评定中给予政策倾斜,并予以通报表扬。
(六)强化人才待遇兑现。推动建立以技能贡献为主的岗位聘任制度和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兑现工资待遇。对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按规定直接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评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等项目。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对支撑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意义。要聚焦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围绕重点产业链,统筹抓实抓好培训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力争每年完成2万人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占比,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质效并重、评价科学的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宣介,广泛宣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内容及优秀典型案例,营造技能人才培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双向赋能的浓厚氛围。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培训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每年11月15日前将“年度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反馈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训处。
联系电话:0991-4523054
附件:
1.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名额建议表(下载)
2.
附件2:培训工作联系人信息表(下载)
3.
附件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XX 年度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情况汇总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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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