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564385946/2024-00041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成文日期:2024-06-26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性:有效
  • 题:关于印发《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为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配合部门,按照“一件事一个专班、一件事一个方案”要求,制定了《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新人社发〔2024〕25号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数字化发展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为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配合部门,按照“一件事一个专班、一件事一个方案”要求,制定了《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医疗保障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交通运输厅             文化和旅游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数字化发展局

2024年6月26日

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

“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落地见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业务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标准统一,便民高效、保障安全的原则,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为全区居民提供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就医购药、交通出行、文化体验等功能应用,有力推进人社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达到高效办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的应用目标。2024年5月底前,在自治区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高效办理。(详见附件:事项清单)

二、业务方案

(一)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以社保卡为载体为自治区居民发放就业创业补贴、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等个人待遇补贴。

1.服务对象

已申领社保卡的城乡居民。

2.工作任务

①由人社部门提供社保卡申领(含换领、换发)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和社保卡服务指南,为群众提供社保卡“一站式”服务;

②以社保卡为载体发放就业创业补贴、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等个人待遇补贴。并为群众提供社保卡发放人社领域待遇记录查询和提醒等服务。

(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就医购药

优化就医购药用卡服务体系,实现在定点医药机构可使用社保卡享受就医购药服务。

1.服务对象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参保状态正常,且持有已激活社保功能社保卡的参保人员。

2.工作任务

人社部门提供社保卡平台支撑和标准规范,建立医保和社保卡的安全连接,线下读卡需进行卡状态校验,包括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社保卡卡号、发卡地行政区划代码等信息项,平台调用持卡库的卡鉴权接口进行验证,验证通过返回鉴权成功,验证不通过返回鉴权失败,保障各方安全对接和安全应用,医保部门配合实现持卡人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社保卡刷卡就医购药。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三)交通出行

支持全区居民通过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享受乘公交、地铁等交通运输场景服务。

1.服务对象

已申领第三代社保卡的城乡居民。

2.工作任务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研究制定社保卡实现乘车服务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群众使用社保卡享受公交或地铁的刷卡乘车服务;

②社保卡通过加载交通密钥方式或线上渠道实现持社保卡享受乘车服务;

③逐步推动有条件地区使用电子社保卡关联线上通道实现乘车服务。

④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相关费用由自治区数发局、交通厅协调乌鲁木齐市承担,其他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红山一卡通运营机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新疆分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银行、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四)文化体验

由人社部门提供社保卡平台支撑和标准规范,优化文化旅游用卡服务体系,文旅部门对接社保卡服务能力,实现自治区居民可通过刷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享受图书借阅场景服务。

1.服务对象

已申领社保卡的城乡居民。

2.工作任务

通过社保卡刷卡或电子社保卡二维码扫码实现居民在图书馆的图书借阅场景应用,前期通过遴选试点实现场景落地,逐步推进全区拓展应用。

(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任务分工

(一)业务定标及技术定标。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配合部门优化办事流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业务定标,并编制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技术工作方案,讨论及联合会签。(牵头单位: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二)发布一件事服务指南。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配合部门根据本方案统一服务事项标准,组织各行业条线认领、发布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配合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和服务指南维护,并在“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统一发布全区“一件事”服务指南,为自治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次告知”“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的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三)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完成网络打通、接口挂接及联调上线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配合部门根据《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技术对接规范》和技术工作方案完成办件收件消息接口开发,及“高效办成一件事”接口服务网关挂接工作,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配合完成联调上线。(牵头单位: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四)提供基础能力及数据支撑。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统筹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各相关部门梳理并反馈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包括国垂系统挂载的数据目录),完成数据共享资源目录挂载。按照国家标准将所涉及的本行业的证照电子化,并推送至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在行业条线发布相关电子证照文件等。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一件事”申报过程中数据复用、电子证照共享调用等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证照材料“免提交”。(牵头单位: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五)统筹“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设立。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督促各地有关部门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含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审查要点,协调督导各行业条线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综合受理窗口实现统一收件和统一分发流转,由各地人民政府指导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一事跑多窗”变“一窗办多事”。(牵头单位: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各地数字化发展部门)


附件: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事项清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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