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现就举办第二届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天山 博创疆来
二、大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地点:乌鲁木齐市
三、大赛赛制
(一)比赛项目。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三个组别。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二)参赛方式
为便捷高效举办大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创新赛、创业赛由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组织参赛;揭榜领题赛面向自治区内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公开征集技术需求,由大赛执委会面向社会发布“揭榜领题”需求清单,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揭榜应征、参赛。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创新赛
参赛对象及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者须具有良好的品行、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无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
2.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后;
3.参赛项目在截止报名时尚未登记注册,项目领衔的博士或博士后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4.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项目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
初创型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第1—4项条件,创意型项目须符合第5项条件:
1.已在自治区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博士后(拟进疆内博士后站、在站或在疆内工作的出站博士后);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和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5.拟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
(三)揭榜领题赛
张榜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3.能够保障张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能够率先在本单位推动应用;
4.与揭榜人员(团队)成功对接后应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兑现揭榜领题项目承诺奖金。
张榜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应符合以下条件:
1.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以及关键核心“卡脖子”领域;
2.项目须明确指标参数、资金投入、时限要求、产权归属及其他应向参赛应征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揭榜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或博士后(拟进疆内博士后站、在站或在疆内工作的出站博士后);
2.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3.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期限及进度安排等;
4.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6.揭榜者不能是项目需求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内部员工或在站博士后。
注:同一人员报名创新赛或创业赛后(创新赛、创业赛不得重复兼报),可同步报名揭榜领题赛。同一项目团队可同时揭榜多个项目需求。
五、赛事安排
(一)揭榜领题赛需求征集及需求发布
大赛执委会向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征集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技术研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配套等需求,特别是阻碍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根据征集的创新需求、重要性、可行性、难易程度等指标,对需求进行梳理,形成第二届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需求公告,集中发布。张榜需求单位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进入“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模块,下载填写《揭榜领题赛项目需求征集表》,并于5月12日前扫描上传至系统,涉密内容不得发送。大赛执委会收集需求梳理后于5月20日前通过大赛官网集中发布。
(二)报名
参赛选手及团队通过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网络平台进行报名。创新赛、创业赛报名于5月12日前完成,揭榜领题赛报名于5月30日前完成。
(三)预选及推荐
创新赛、创业赛由博士后设站单位(流动站以各一级学科为单位)组织资格审核和预选,各地(州、市)人社部门及自治区主管部门复审把关,于5月30日前将优秀项目推荐至大赛执委会,由大赛执委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决赛。揭榜领题赛参赛应征人员由大赛执委会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和预选后直接进入决赛。
(四)决赛
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方式,分组别、分赛道邀请行业专家评审。决赛于6月择期举行。
六、激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创新赛、创业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按赛道分别设金奖1名、奖金3万元,银奖2名、奖金2万元,铜奖2名、奖金1万元,优胜奖2名、奖金0.5万元,各赛道颁奖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揭榜领题赛评选出2个优秀项目(团队),奖金5万元。对获奖的项目团队及对其所在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二)支持政策
对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所在设站单位在自治区优秀博士后科研项目、自治区优秀博士后站遴选中,给予倾斜支持。所有获奖项目团队的人员,可将获奖情况作为个人业绩成果参加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对创业赛获奖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展示交流、产品对接,提升项目知名度,拓宽发展渠道。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人社部门、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各设站单位要广泛宣传大赛的重要意义和博士后支持政策,积极动员博士后(团队)报名参赛,严格履行初审责任,确保参赛项目及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合规。
(二)项目团队成员排序由项目团队自行在报名系统上进行设置,获奖证书上排序与报名系统保持一致。在报名及资格审查复核期间,允许项目团队更换成员及调整成员排序,决赛期间和获奖证书上,项目团队成员及排序不再进行更换、调整。
(三)参加创业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股东成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内部持股证明报所属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四)决赛期间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参赛单位自行承担。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杜曼·达吾来提⠂阿依娜西·铁木尔
联系电话:0991-3689921 0991-3689759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991-3193615 1356540950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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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指标(下载)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