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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十条措施”》出台,大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 2022-10-29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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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苏璐萍报道)10月27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高峰介绍了自治区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有关情况。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10月15日出台了《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十条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措施,大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是进一步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在各地各部门门户网站、媒体再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相关负责人手机号码,确保维权渠道24小时畅通。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明示农民工知悉维权事项和渠道。广大农民工还可以通过各地人社部门网站、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新薪通-工人端”APP一键投诉等渠道反映欠薪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快对欠薪线索的核查处理。综合运用电话、网络等线上方式协调处理,做到接诉即办、动态清零。对问题线索较为复杂的,及时立案查处。对问题线索存在争议的,全区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畅通工资争议仲裁绿色通道,挂牌跟踪督办,全程优先处理,确保农民工维权“零阻碍”。

三是进一步落实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程款支付过程监管,及时处理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欠薪问题,杜绝拖延工程核算为由不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对政府、国企投资项目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拨付工程款并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对房地产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会商房管部门使用监管资金或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支付。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的,启动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办理绿色通道。

四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包案制度。对未按期办结的欠薪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建立台账,明确措施、责任和时限,一抓到底,不结案不销号。持续加强根治欠薪调度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欠薪案件快速稳妥有序化解。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力度。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经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或拒不配合处置的,各行业部门将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惩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六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阶段性缓缴政策。疫情期间,自治区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阶段性缓缴政策,并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工资保证金减免措施,落实纾困助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压力。

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人社厅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共为2.26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报酬3.05亿元。下一步,自治区人社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十条措施”,继续加大根治欠薪力度,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竭力化解疫情下的欠薪问题,守牢民生底线,让农民工安“薪”无忧“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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