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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培育选树和通报表扬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人员”拟推荐对象信息公示

  • 2025-01-07 15:57
  • 来源: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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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关于做好“培育选树和通报表扬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人员”工作的提示函》相关工作安排,从2024年到202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共同开展为期4年的“培育选树和通报表扬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人员”工作。

根据我区基层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实际,自治区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与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自治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法律服务部和自治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部4家成员单位就2024年度推荐对象的选树工作分别交换意见、充分沟通,按照“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工作分工,在不同类型的基层调解组织中分别选树、综合评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推荐对象。结合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分布实际,坚持业绩优先、作用发挥主导的评价标准,科学选树仲裁机构和仲裁员推荐对象。

经推荐、评议,拟推荐以下个人和组织机构为推荐对象。

仲裁员:徐涛(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闫玉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仲裁院:喀什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阿克苏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昌吉回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调解员:米娜瓦尔·艾力(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吴颖(独山子市克拉玛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

        李淼焱(阿克苏华孚色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调解组织: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南纬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昌吉市建国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7日至1月13日。如对以上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晨旭   0991-3689736(传真)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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