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意见》及《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受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委托,新疆农业大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202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为校区建设发展集聚急需紧缺人才,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3个岗位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有着深厚的办学底蕴和鲜明的时代使命。
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是2025年12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首个兵地融合共建高校项目,按照“立足新疆、服务西北、辐射全国、面向中亚”的办学定位,以建设一流农业大学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融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为使命,着力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科专业设置围绕区位特点、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需要,以服务现代农牧业发展为重点,兼顾口岸优势和未来发展需要,依托新疆农业大学优势学科专业,重点建设农畜牧产业、口岸经济、健康产业、绿色能源等专业群,力争到2030年建设成为学科特色鲜明、区域贡献突出、中亚影响力显著的高水平农业大学校区,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施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选址位于兵团第九师白杨市与塔城市交界处,邻近塔城市迎宾路主干道,规划用地1088亩,新建校舍面积31.37万平方米,总投资26.12亿元。2026年首批招生5个专业共500人,计划到2030年开设2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10000人,教职工840人,成为国家向西开放战略、助力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支点。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202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扎根西部,为塔城地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面向2026届及之前的应(历)届毕业生。其中: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取得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100名的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最晚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4月28日(含)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4月28日(含)后出生。
7.《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表示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均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一级学科或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名称、代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8.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现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见《岗位表》。
四、引进工作程序
引进程序主要有:公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岗位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官网(http://www.xjau.edu.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xjrsks.com.cn)、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s://www.xjtcsh.gov.cn/)同步发布招聘公告、岗位表及相关要求,后续各环节公告将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大学官网、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au.edu.cn)并按照《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附件3)填写、上传简历及附件材料。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函告所在单位或社区。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18:00-2026年5月13日18:00。
3.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通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交材料不完整、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www.xjau.edu.cn)通知公告中公布。
(四)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在《岗位表》中公布的进入面试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1.专任教师1—9岗位
(1)面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70%。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辅导员1—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辅人员岗位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
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1.专任教师1—9岗位
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㗼/font>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㗼/font>30%+结构化面试㗼/font>70%)㗼/font>60%。
2.辅导员1—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辅人员岗位
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㗼/font>40%+面试成绩㗼/font>60%。
(八)体检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引进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新疆农业大学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新疆农业大学指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九)考察
1.对引进人员的能力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现实表现情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2.对引进人员资格条件、材料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性等进行全面核查。
3.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测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公示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3.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2.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3.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专任教师2年内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薪酬待遇
享受国家、自治区及塔城地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长期护理险)、艰苦边远地区补贴、保留地区补贴等基本待遇。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兑现待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按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兑现待遇。
(二)科研启动经费
引进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支持依托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申报国家、自治区及塔城地区各类人才项目、科研课题,塔城地区相关部门优先给予项目推荐与政策指导。
(三)子女入学
引进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子女可优先就读塔城地区优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四)其他支持
1.工作条件保障。根据教学、科研及岗位实际需求,为引进人才配备办公室(实验室),配齐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与办公用品;
2.住房保障。为引进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提供塔城校区公租房或职工宿舍,公租房配备基础生活设施,可实现“拎包入住”,具体按照《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3.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引进全过程中有关公告、公示等事项,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准确无误、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涉及塔城地区人才引进政策的,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岗位咨询电话
引才政策解释:
0901-6221579(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1-8762671(新疆农业大学)
监督电话:18997938644(新疆农业大学)
(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附件:
1.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塔城校区202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
附件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3.
附件3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下载)
新疆农业大学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