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一批),正式录用人员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事业编制入编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现有温泉、昆仑两个校区,教学区占地2284亩,拥有18个教学学院、8个教辅机构、13个科研机构,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院。
学校学科专业齐全,学校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2023年获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博士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专业硕士点和72个本科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820人,专任教师1332人,高级职称比例达42.87%、博士比例达43.77%。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现有国家立项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3个;现有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3个,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课程50门;近年来,学校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9项。
二、引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高端人才年龄不限;优秀教授,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科(含术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优秀青年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3周岁,43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3月10日(含)后出生;特殊人才、学科专业建设急需或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引才类别
(一)高端人才与优秀团队。学术造诣深厚,富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具备卓越的学科领导能力,能带领团队开展创新研究并引领学科发展,可以按高端人才引进。优秀团队带头人达到高端人才级别,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研究方向需契合学校学科发展需求,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可以按团队引进。
(二)优秀教授。具备博士学位及正高级职称。能够胜任我校核心课程的教学,学术成果扎实且富有前瞻性,善于组织团队或推动成果转化,对相关学科的发展能起到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具有履行学科/学术带头人的政治素养、学术水平和组织能力者优先。
(三)优秀青年博士。获得博士学位,具备一定的创新成果与发展潜力,具体分为优秀青年博士A级、优秀青年博士B级、优秀青年博士一层次、优秀青年博士二层次、优秀青年博士三层次,岗位要求见《新疆师范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一览表(第一批)》(附件1)。
(四)特殊人才。学校事业发展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须在本专业领域拥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学历学位。
四、引才待遇
(一)薪酬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安家费。高端人才与优秀团队、优秀教授、特殊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优秀青年博士入校三年内,如立项国家级纵向项目,学校将提供配套激励。
(二)科研经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同时,如申报立项各类自治区级、国家级人才项目,可再获得丰厚的资金支持。
(三)子女入学。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12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可妥善解决学龄前和义务教育段子女入学。
(四)其他支持:
1.特设“准聘”职务。学校为优秀青年人才设立“准聘副教授”“准聘教授”等职务,提供相应学术身份与平台支持,助力青年学者开展参加学术交流、各级各类项目申报、论文发表、对外合作等学术活动,不兑现相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薪酬待遇。
2.特设“任务自选”机制。符合规定条件的优秀青年三层次博士,可在面谈阶段自愿选择更具挑战性的目标任务,享受相应激励政策。任务期满考核通过后,学校按规定补足相关待遇。
3.提供全方位发展保障。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从工作条件、团队建设到职称晋升、生活配套的全链条支持,营造潜心教学科研、快速成长发展的优良环境。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及印证材料至邮箱:rsc@xjnu.edu.cn。须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发表论文、课题项目等情况,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学院进行考核。
(三)考核与考察
考核方式包含面谈与面试(试讲、学术报告),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及团队合作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考核者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将对其思想表现、能力素养与道德品质进行全面审查。
考核与考察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与心理测评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
心理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是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凡以实名方式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的,学校将认真核查。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相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入职之日起2个月内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师范大学,未按要求转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各学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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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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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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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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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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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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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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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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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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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 416 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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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9199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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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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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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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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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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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3901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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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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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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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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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765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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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99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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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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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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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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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776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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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9806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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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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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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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4112109
|
18167855330
|
|
6
|
历史与社会学院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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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4112644
|
18129283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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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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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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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765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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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926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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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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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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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4112834
|
13699999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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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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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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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999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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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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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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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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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41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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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251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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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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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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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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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433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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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9907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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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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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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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4332357
|
1360993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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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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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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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 7654301
|
1365999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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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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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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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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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9908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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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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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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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416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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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990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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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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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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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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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433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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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994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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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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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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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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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4332627
|
186908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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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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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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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433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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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910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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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991-4112132(人事处赵老师、王老师)
邮政编码:830017
附件:
1.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6年第一批博士专任教师引进计划一览表(21人)(下载)
2.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下载)
3.
附件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3年9月)(下载)
4.
附件4: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8月)(下载)
新疆师范大学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