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新疆和田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7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和田学院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2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和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
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分布在3个校区,其中昆仑路校区有9个二级学院、北京路南校区有3个二级学院、北京路北校区有5个二级学院,计划到2028年建成21个二级学院。学校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物理学、汉语言文学、人工智能、中药学、应用心理学、地理科学、化工工程与工艺13个本科专业。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小学科学教育、维医学、护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统计与大数据分析等32个专科专业。
根据实际,学校确定了统筹实施“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建设,力争5年内全部专业实现本科招生,努力办成涵盖教育学、医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特色鲜明、有重要影响的地方性、多科性、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博士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硕士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符合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博士年龄原则上要求43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3月18日(含)后出生;硕士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18日(含)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授予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获得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拟毕业相关证明,并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在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工作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三、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和新疆和田学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10:00—2026年6月30日18:00。
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10:00—2026年4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岗位表中的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学历+本人姓名”)。
3.应聘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严格按照《公告》明确的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和时限内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且只能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严格对应《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凡岗位有设置三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严格对照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新疆和田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博士)》(附件3)
(2)按照《新疆和田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博士)》中第十五项附件提供材料。
6.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报名表》(附件4)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英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准确。
(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3)招聘岗位对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2026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6)。
(5)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8)。
(6)所有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正式(在编/合同制/仅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附件7)。
(7)应聘人员均须填写《应聘新疆和田学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9)。
(三)资格审查
1.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时间:一事一议。
2.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2日。
3.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和田学院官网公告。
5.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比例开考。
(四)考核
考核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博士研究生: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基本素质能力和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若考核总成绩相同,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2.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考核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辅导员和心理咨询教师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任教师考核总成绩=试讲×60%+结构化面试×40%。若考核总成绩相同,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辅导员和心理咨询教师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若考核总成绩相同,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考核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核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1:1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费用自理,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入围考察的应聘人员填写《考察表》(附件5,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上),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并明确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2026届毕业生户籍在学校的可以在学校归属社区、派出所考察),报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入围考察人员可通过指定电子邮箱提交《考察表》。经考察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提交《考察表》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合格、考核合格、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新疆和田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纸质版形式、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1.博士研究生:根据学校《新疆和田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一事一议。
2.硕士研究生:正常享受国家规定工资,给予安家费人民币6万元,提供2年免费周转住房(只免房屋租金,其他费用自理)。
五、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监督
参与招聘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对违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学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03-6733298
(二)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和田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2.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新疆和田学院官网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可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应聘人员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7.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和田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咨询
1.政策咨询
联系人:常老师、韦老师
联系电话:0903-6733272(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3:00,16:00-19:30)
2.专业咨询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3.指定网络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
附件:
1.
附件1.新疆和田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博士)(下载)
2.
附件2.新疆和田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硕士)(下载)
3.
附件3.新疆和田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博士)(下载)
4.
附件4.新疆和田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硕士)(下载)
5.
附件5.新疆和田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察表(下载)
6.
附件6.应届毕业生证明(下载)
7.
附件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下载)
8.
附件8.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下载)
9.
附件9.应聘新疆和田学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载)
10.
附件10.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下载)
11.
附件11.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4年)(下载)
12.
附件1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下载)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