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大 自治区政协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繁/简
搜索
icon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人事 > 专技人才 > 新疆少数民族特培
回到首页

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4-03-04 20:16
  • 来源:人社厅
  • 访问量:
  • 【字体:      
  • 分享: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状,以培养急需紧缺人才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高层次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坚持紧贴岗位需要和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工作实践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遴选400名自治区和兵团优秀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含南疆地区少量非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派往自治区及有关省区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培养和实践学习。

二、推荐申报时间

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详见附件1)择优推荐,于2024328日前通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完成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申报“异地培养”的,须寄送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将此项工作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切实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

(二)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对申报人员条件逐项严格审核,特别是政治表现及健康状况。往届特培学员,除在专业领域有贡献、有成绩的,一般不再列为推荐对象。申报人选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不得随意放弃培养或变更。

(三)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可登录“平台”,在“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管理系统”模块审核申报人有关信息,并线下受理纸质版申报表,将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审核通过的“异地培养”学员申报表,须寄送纸质版材料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柏 0991-3689915

        彭伊玲 0991-3689693

系统技术服务:0991-319361513565409505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4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邮编830000

附件:1.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服务指南(下载)

      2.2024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异地培养)(下载)

      3.2024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当地培养)(下载)

      4.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下载)

      5.申报培养单位志愿表(下载)

      6.2024年申报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名单附件汇总表(下载)




2024226

【TOP】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