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自治区初、中、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自治区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自治区合格标准
(一)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国家合格线标准72分为合格标准;
(二)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67分;
(三)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84分(五年内有效)。
二、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
三、证书办理
达到中级考试合格标准人员需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达到高级考试合格标准人员需在成绩有效期内参加有关专业职称评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统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