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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许学诚等5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2010-08-2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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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0〕63号

关于批准许学诚等5位同志获得自治区

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通知

哈密地区、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人事局职改办,自治区文化厅、喀什师范学院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文化部职改办关于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职改字〔2010〕29号),经审核,批准许学诚等5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09年12月31日起计算。

附件: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自治区群众文化专业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人)

(一)哈密地区

巴里坤县文化馆:许学诚

(二)阿勒泰地区

地区文化体育局群艺馆:热依古丽

(三)乌鲁木齐市

米东区文化馆:焦江

(四)自治区文化厅

群艺馆:张萍

二、自治区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人)

喀什师范学院:李青丽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高级资格通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8月9日印发

打印:高丽校对:刘刚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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