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0〕63号
关于批准许学诚等5位同志获得自治区
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通知
哈密地区、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人事局职改办,自治区文化厅、喀什师范学院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文化部职改办关于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职改字〔2010〕29号),经审核,批准许学诚等5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09年12月31日起计算。
附件: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自治区群众文化专业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人)
(一)哈密地区
巴里坤县文化馆:许学诚
(二)阿勒泰地区
地区文化体育局群艺馆:热依古丽
(三)乌鲁木齐市
米东区文化馆:焦江
(四)自治区文化厅
群艺馆:张萍
二、自治区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人)
喀什师范学院:李青丽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高级资格通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8月9日印发
打印:高丽校对:刘刚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