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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 | 健全职业技能培训长效监管机制 打造“阳光培训”品牌

  • 2024-05-22 12:02
  • 来源: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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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职业技能培训长效监管机制

打造“阳光培训”品牌

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重要举措。

2023年以来,新疆伊犁州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改当下”和“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长效监管机制,构建全过程全链条培训监管体系,持续巩固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积极打造“阳光培训”品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质效进一步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  靶向实施监督

一是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流程。针对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流程不规范,基层标准不一、要求不一等现状,编制“四图两清单”,通过职业培训工作流程图、技能评价工作流程图、培训监管流程图和资金审批流程图,职业培训档案清单、申请补贴资料清单,为培训组织实施和精准管理提供指引。

二是实施培训全过程监管。出台《伊犁州直职业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开班申请、培训组织、考核评价、资金拨付、跟踪回访五个方面对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全过程监管。成立培训质量监督小组,对每期培训班实施开班前检查和培训过程抽查,通过询问学员教师、跟班听课、系统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倒逼培训机构加强培训过程管理,提升培训质量。2023年以来,通过各级培训质量监督小组,开展实地检查和抽查1300余批次,反馈整改问题86批次。

三是加强等级评价管理。加大对降低考试难度、不考试就发证等违规评价行为的监管,举办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员培训班,建立350人的考评员、监督员队伍。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计划备案制度、评价过程监督制度、评价证书管理制度等3项工作制度。2023年以来,联合民政、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3次,开展外部督导376次,推动等级评价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

坚持系统导向  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严格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准入。出台《伊犁州直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补贴性培训机构核查机制,对申请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由属地人社部门组织专家核查资质条件并签订《承诺书》,对出现违反承诺的,即时退出补贴性培训目录。建立“两目录一清单”发布机制,每半年发布一次补贴性职业培训目录,方便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2023年,公布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50家,其中职业院校3家,技工院校12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35家。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2023年,组织对伊犁州直39家民办培训机构开展等级评价,4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定为D级,并移出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

二是实施“红黑榜”管理,树立优质办学“风向标”。印发《伊犁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红黑榜”管理制度》,从“基础条件”和“班级评定”两个层面,办学场所、师资配备、培训教学、就业服务共25项评价指标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基础和每个培训班级培训情况进行评定。设置师资能力提升、教学实训设备投入、表彰奖励荣誉等6项“激励机制”,有效解决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轻资产投入、轻师资培训等问题,激励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树立起了优质办学的“风向标”。2023年以来,共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红黑榜”评定4期,评定“红榜”学校15家,“黑榜”学校12家。

三是加强资金审批管理。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对职业培训实施全过程线上审批管理。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前,组织开展培训真实性电话抽查,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参加培训学员进行电话抽查,对发现冒名顶替、虚假培训的不予拨付培训补贴。加大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监管,每年聘请第三方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就业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等进行专项审计,切实发挥培训资金效益,让培训在阳光下开展。

坚持结果导向  提升职业培训质效

一是常态化核查培训数据。端口前移,加大对职业培训实名制数据的核查抽查,每月组织对培训学员是否参加培训、培训课时、培训工种和培训内容等信息进行核查,通过电话回访核实培训真实性和培训满意度,将虚假培训和虚套冒领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资金审批拨付前。2023年以来,共组织核查17期,核查数据7800余条。

二是依托“满意度测评”问效于民。对职业培训实施“1+2”满意度测评,技能培训开展过程中,通过问卷对培训组织管理、培训课程设置、技能实训等进行满意度测评,结合学员反馈,及时优化课程设置,改进教学方法。通过考核评价前和资金拨付前两次交叉回访,回访45%以上的培训学员,直线了解学员对培训结果的满意度,收集学员意见建议,实现了培训“问效于民”。2023年,伊犁州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满意度由2021年的86.3%,提高至92.3%,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

三是强化就业跟踪服务。建立“311”工作机制,通过推荐3次就业岗位,开展1次职业指导、1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有效促进培训学员实现就业创业。2023年,伊犁州直共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1.88万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以上。强化培训后跟踪回访,分别在培训结束后3个月、6个月、9个月和培训1年后对培训学员就业情况进行回访,对就业需求发生变化的,及时帮助推荐就业,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人社服务不断线”。

下一步,新疆伊犁州将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全过程管理,统筹补贴资金使用和监管,持续打造“阳光培训”品牌,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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