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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博士后学术交流和服务基层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4-05-20 17:34
  • 来源: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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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搭建交流服务平台,拓宽博士后学术科研视野,激发博士后创新研究能力,2024年将组织开展自治区博士后学术交流和服务基层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人社厅”)主办,有关设站单位承办。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自治区人社厅根据申报情况遴选5场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给予每场活动6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博士后服务基层活动。由各地人社部门统一收集,统筹申报,自治区人社厅根据申报情况确定3场博士后服务基层活动计划,协助承办地开展服务活动并给予每场活动6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

1.自治区辖区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均可申报,每个设站单位至多申报1个学术交流活动。

 2.选题应紧密结合自治区产业发展需求,聚焦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基础前沿领域、交叉融合学科和本单位的优势学科。

3.确保学术交流活动具备一定的规模和高水平,聘请相应高层次专家、学科带头人与会交流研讨。

4.做好科研成果征集工作,编辑出版或联系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加强科研成果转移、推广和转化,以提高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影响力。

5.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学术交流活动应于10月底前完成。

(二)博士后服务基层活动

1.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申报1项服务需求,并扎实安排活动内容。

2.需结合本地实际,优先考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难题,提出亟待解决的项目对接、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指导、医疗义诊及人员培训等技术帮扶和人才服务需求。

3.每个服务团一般不超过10人,现场服务时间一般不超过4天,请各地根据服务团规模和服务时间合理提出服务需求。活动应于10月底前完成。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填写对应的申报信息表(见附件),并于5月31日前将盖章后的申报表传真至自治区人社厅,申报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

联 系 人:申  琦

邮    箱:410226659@qq.com

联系电话:0991—3689759(兼传真)


附件:1.2024年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申报信息登记表(下载)

      2.2024年博士后服务基层活动需求表(下载)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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