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经办审计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经办审计办法>的通知》要求,近期自治区社保中心启动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工作。
此次基金专项审计工作依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按计划对阿勒泰、喀什、巴州、哈密等4个地州市社保经办机构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开展审计,进一步规范制度机制运行,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和要情发生,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下一步,自治区社保中心将落实“五年内对14个地州市经办机构进行全覆盖审计”的任务要求,持续对未开展审计的地州市逐年开展审计工作,不断完善我区社保基金经办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更好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