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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24个专项活动月月有招聘!自治区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日程表发布

  • 2023-01-04 12:31
  •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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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李琳报道)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统筹开展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对今年24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进行了安排,着力打造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品牌,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招聘搭建平台,促进劳动力市场对接匹配,推进稳就业工作。

2022年12月17日,“兵地融合促复产”冬季招聘会现场,求职者正在登记信息。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供图

根据活动安排,2023年我区将贯穿全年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金秋招聘月、职引未来——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8项全国性活动

同时,我区将开展2023年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创业服务地州行活动、妇女暨家庭服务业专场招聘活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技展天山”技工院校招聘活动、建筑领域专场招聘活动、自治区旅游产业专场招聘活动、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区域合作专场招聘会、就业见习基地“企业开放日”活动、自治区信息产业(互联网行业)专场招聘活动、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场招聘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社区行活动、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四方助农”农业行业(乡村振兴)专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等16项全区活动

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单位、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可关注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及时参加各项活动。

附:

自治区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1—2月,以辖区内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着重解决春节期间有连续生产要求的企业用工需求,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重点帮扶。

(二)春风行动。2—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等为服务对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工信、乡村振兴、民政、交通、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三)创业服务地州行活动。2—9月,将创业服务及创业政策送到基层、送到创业者身边,让各地创业者在创业地零距离接受创业导师指导,对接风投机构投资资金,享受金融服务便利,搭建创业者、创业服务、创业服务机构互通平台,让“创业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四)2023年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2—10月,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核心价值和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社会创业要素聚集交流,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高质量纵深发展。

(五)妇女暨家庭服务业专场招聘活动。3月,结合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以劳动妇女群体为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妇联、工会、商务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满足社会对高质量、专业化的家庭服务用工需求。

(六)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春、秋两场)。3—5月和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七)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3—6月,以2023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通过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六进校园”,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八)“技展天山”技工院校招聘活动。4月,以全区各县市技工学校、高职院校为载体,充分展示各地技工院校的教学成果,开展人社政策宣传、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为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工单位搭建交流平台。

(九)民营企业招聘月。4月,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十)建筑领域专场招聘活动。3—4月,以有招聘需求的建筑领域企事业单位和有意愿在建筑领域就业的各类求职者为重点,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建筑业协会等部门开展系列活动。

(十一)自治区旅游产业专场招聘活动。5月,以旅游集团、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商品、教育培训、研究与规划设计机构等招聘单位及有意愿从事文化旅游行业的求职人员为服务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文化旅游(文体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开展系列活动。

(十二)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5月16日前后,以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十三)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5—8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搭建全国统一、多方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稳就业保就业。

(十四)就业见习基地“企业开放日”活动。5—8月,以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就业见习基地和有见习需求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等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一批符合见习条件的青年到见习基地实地观摩,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见习,发挥见习促进就业作用。

(十五)区域合作专场招聘会。6月,由在地缘相邻、经济活动交融密切、人员流动来往频繁的兵地或跨地区县市(区)之间联合开展合作区域招聘活动,加强区域间人才交流,搭建促进区域间劳务协作平台,建立跨地公共服务机构联动机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十六)自治区信息产业(互联网行业)专场招聘活动。6—7月,以计算机、通信、网络、消费电子及信息服务业等企业和有求职意愿的求职者为服务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工信、网信部门开展系列活动。

(十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7—12月,以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求职需求,开展政策落实、权益保护、困难帮扶系列服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十八)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场招聘活动。7—8月,以有纺织服装研发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产业用纺织品、经营管理、销售业务、行政人事、技术人才、后勤服务、普工等各类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和有意愿从事纺织服装产业的各类求职者为主要服务对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工信、行业协会开展专场活动。

(十九)公共就业服务社区行活动。7—10月,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35岁以下失业青年为重点对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帮助青年群体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二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8—10月,以长期失业、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集中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十一)“四方助农”农业行业(乡村振兴)专场。9月,围绕“乡村振兴”主题,以涉农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乡村振兴、国资等部门开展系列活动。

(二十二)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9月,以退役军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为用人单位和退役军人搭建双向交流平台。

(二十三)金秋招聘月。10—11月,以招聘需求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开展,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稳岗难题,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

(二十四)职引未来——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4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组织发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场化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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