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和《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规定,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巴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申办技师学院和伽师县技工学校申办高级技工学校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巴州红旗高级技工学校达到了《技师学院设置标准》;伽师县技工学校达到了《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人社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11月29日。
联系方式:
(一)职业能力建设处:赵军(0991)3689689
(二)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评价中心:木卡旦斯(0991)4180960
(三)机关纪委:王丞(0991)368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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