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新人社发〔2022〕19号)、《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劳务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22〕38号)精神,经各地劳务品牌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地(州、市)人社部门复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和实地核查,并经自治区劳务品牌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拟认定以下单位为“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
新疆塔林鼎尚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厨匠老白)
新疆天然芳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解忧公主薰衣草新花农)
新疆亿家阳光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易家阳光)
和田不倒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田不倒翁)
伽师县振鑫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伽师建筑工匠)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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