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九批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和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3〕76号)精神,经推荐申报、实地核查、评定打分,并经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审委员会评审,拟认定博乐市创业孵化基地、和田不倒翁创业孵化基地、吐鲁番葡萄沟景区创业孵化基地、喀什地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第九批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信函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反映。
地 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刘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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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