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情况、收费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http://www.xjr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邮编:830011;电话:0991-3689611;电子邮箱:xjrstzfxxgk@xjrs.gov.cn

201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认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有关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政府令第152号)的要求,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厅办公室综合协调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研究处负责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信息中心负责我厅门户网站工作动态、公开文件、政务信息和领导成员等各类公开信息的发布和及时更新,各有关处室负责答复网友在线留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厅办公室和监察部门综合协调、督查,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抓好工作落实。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规定时限,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公告312件,工作信息260件。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2012年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6次。建立了覆盖全区集中的12333电话咨询服务信息系统,形成了“一地呼入,全疆咨询”的服务模式,知识库8000多条,约900多万字,2012年来电服务总次数226467次。建成开通了自治区及14个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府网站,在线留言栏目发布信息13200条,网站访问量达3130万人次。

三、工作人员情况及收费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我厅办公室承担,有兼职工作人员1名承办具体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2012年,我厅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份,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邮箱回复,未发生收费行为。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领域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厅门户网站的作用需进一步发挥。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可能多地将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社会各界进行查询,提高我厅工作透明度,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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