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稳字当头,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劳动就业
全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6.1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7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31万人。全年全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303.24万人次。选派2239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全区共设立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82家,从业人员3844人。全年共服务用人单位12.4万家次,帮助136.34万人实现就业和流动。
二、社会保险
全年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128.94亿元,比上年减少24.64亿元,降低2.14%;基金支出合计1006.84亿元,比上年增加40.38亿元,增长4.18%。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64.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79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4.73亿元,基金支出953.42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84.88亿元。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23.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63.9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59.4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6.45万人和3.86万人。年末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75.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97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34.36亿元,基金支出924.37亿元,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522.30亿元。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全国统筹,全年共上解中央统筹调剂资金55.29亿元。
年末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41.3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49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22.18万人。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37亿元,基金支出29.04亿元,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2.58亿元。
(二)失业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07万人,年末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6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9万人。全年共为7.64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比上年增加0.35万人。延续实施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一年,向当年新发生的8.98万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2.64亿元。
全年共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61亿元,比上年增加23.59%。全年向12.13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9.55亿元,惠及职工240万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惠及职工1.8万人。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99亿元,基金支出40.18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4.68亿元。
(三)工伤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94.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71万人。全区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99.76%。全年认定(视同)工伤1.17万人,评定伤残等级0.69万人。全年有1.82万人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22亿元,基金支出13.24亿元。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2.42亿元(含储备金4.1亿元)。
三、人才人事
年末全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累计1328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2人。深入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全年组织开展2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新设立1家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组织 24名专家开展服务基层示范团活动,受惠群众近3000人次。
年末全区共有留学人员创业园3家,其中省部共建1家。年末全区共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1413人。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年推荐入选举办3期国家级高级研修班,举办42期自治区级高级研修班,新设立1家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推荐入选1个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扎实开展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全年选拔培养400名特培学员。
年末全区共有技工院校143所,在校学生11.49万人。全区技工院校共招生4.46万人,毕业生2.76万人。年末全区共有民办培训机构515所,全年共组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9.43万人。
年末全区共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315个,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2.56万人。全年共有42.95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38.43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1.14万人次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2.6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推行,2022年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万人,其中区直事业单位0.13万人,地州及以下事业单位1.17万人。
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体系,持续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单列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用于人员绩效奖励等政策。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
四、劳动关系
年末全区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1.07万份,覆盖职工75.36万人。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475户,涉及职工9.50万人。
全年全区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3万件,涉及劳动者2.12万人。全年办结争议案件1.75万件,结案金额97635.64万元。调解成功率61.5%,仲裁结案率95.8%。
全年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39万户次,涉及劳动者40.98万人次。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0.12万件,保障1.86万名劳动者及时拿到工资2.84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与1.78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五、人社帮扶
全年共为54.01万困难人员代缴3925.5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率99.9%。新招募1221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支农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2053人通过“双定向”评审取得高级职称。
六、行风和基础建设
全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满意度逐年提升。制定人社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在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推动“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异地事项跨省办、持续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年末人社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3.3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立法后评估相关工作。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推动《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十四五”规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自治区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落实第八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援疆暨支持南疆四地州技工院校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援疆协议的贯彻落实。
积极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工作,年末全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2196.63万人,领用电子社会保障卡人数达1276.39万人,电子社会保障卡在38个渠道提供服务,并开通8项属地服务。全区12333电话咨询来电总量约150.68万次,区本级综合接通率90.94%。
注:
1.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3项指标数据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本公报中的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
3.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