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劳动就业
全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5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3.3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5.78万人。年末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2.6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2%。全年共帮助469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184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图一、2012-2016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图二、2012-2016年新增就业人数
图三、2012-2016年城镇失业人数和登记失业率
二、社会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6年全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63.3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7.9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30.1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33.2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9.91万人和37.6万人。
图四、2012-2016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64.7亿元,增长89.43%。全年基金支出66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65.2亿元,增长121.13%,年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914.5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末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39.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74万人,增长1.65%。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09.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81万人,增长3.60%。
图五、2012-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6亿元,增长2.51%,基金支出16.9亿元。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9.6亿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6年末全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86.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13万人,增长2.69%。
图六、2012-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8亿元,增长13.48%;基金支出15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7亿元,增长10.71%。统筹基金累计结存157.9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存114.9亿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6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00.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53万人,增长7.32%。
图七、2012-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亿元,增长21.5%。基金支出1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9亿元,增长25.48%。年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8亿元。
(三)工伤保险
2016年末全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257.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1万人,增长1.46%。其中,农民工参保40.12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15.6%,比上年末年减少5.08万人,降低11.2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9423人,比上年末减少3597人。
图八、2012-2016年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5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0.2亿元,降低1.5%;基金支出8.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0.4亿元,降低4.74%。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9.4亿元。
(四)失业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33.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7万人,增长1.8%。全年共有7.26万失业人员领取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比上年末减少了0.18万人,降低2.39%。
图九、2012-2016年失业保险参保情况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2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8亿元,减少14.5%;基金支出25.2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0.31亿元,降低1.21%。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6.78亿元。
(五)生育保险
2016年末全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2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9万人,增长2.86%。全年共有11.25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末增加7066人次,增长6.7%。2016年全区人均生育医疗费用3498元,比上年减少131元。人均生育津贴17022元,比上年增加1650元。
图十、2012-2016年生育保险参保情况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5亿元,比上年减少0.4亿元,降低4.27%;基金支出7.8亿元,比上年增加0.6亿元,增长8.62%。2016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0.3亿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9.26万人,其中实行社区管理8.39万人,企业社区管理服务率90%。
截至2016年底,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数133.21万人,比上年增加了11.88万人,增长率9.8%。支付养老金664.4亿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以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力度。
截至2016年底,全区累计评选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19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3人;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5302人。
积极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2016年先后引进18个国家的205名外国专家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其中经济技术专家198人,文教专家7人。2016年组织开展出国(境)培训项目26项362人。2016年国家出派研究生项目录取4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录取20人,中德医疗项目20人。项目涵盖农林牧、新能源、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
2016年,新增设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3个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治区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区目前已设有博士后站65个(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8个)。另有博士后工作分站31个和4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即自治区级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已涉及12个一级学科,26个二级学科,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经覆盖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促进了人才、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
2016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93人,其中流动站招收55人,工作站招收38人,出站博士后79人。截至2016年底,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732人,出站博士后420人,在站290人。编制并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了《2015—2016年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公开和岗位信息430个,81人入选自治区高层次引进人才工程。
201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9.6万余人次,承办6期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高研班,培训429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举办5期自治区级继续教育高研班,培训363余名重点行业、紧缺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选派400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赴疆内外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培养。其中疆外培养培养200名,培养时间一年,疆内培养200名,培养时间半年至一年。
2016年,全区各类人员参加职业培训104.8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8%。城乡未就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58.3万人,其中,培训少数民族36.89万人,占就业技能培训总数的71.08%;女性21.04万人,占就业技能培训的40.54%。各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5.1万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率52.2%。
全年纺织服装产业共培训9.8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计划的103.6%。实现就业8.46万人,就业率85.8%。
四、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
全年共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组织专项招录9027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开展新疆公务员面试考官国家“十二五”轮训工程培训面试考官300名。对4600名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组织160名公务员参加东西部对口培训,组织40名南疆乡镇公务员赴苏州参加“开放型经济”培训班,南疆四地州选派乡镇机关公务员600名。
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岗位聘用制度、管理制度和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度。截至2016年底,全区97%以上的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管理基本制度的入轨实施工作,98%以上的事业单位实行了聘用制度。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全覆盖。
2016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2124人,其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150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974人。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中,在首府安置的占68%,在南疆四地州安置的占9.3%。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依法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签订率占被调查职工人数的96%(规模以上企业5万家),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占被调查农民工人数的88%。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6%。
2016年度,全区各级仲裁机构共受理争议案件11839起,涉及劳动者15592人,受理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上升8.7%。当期结案11800起,结案率为98%。其中集体争议案件90起,比去年同期上升2.1%,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争议案件5098起,当期结案4733起,结案率为92.8%。
2016年检查用人单位29887户,涉及劳动者88.64万人;审查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3.77万户,涉及劳动者93.2万人。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3.27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10.06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4.09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为0.20万人补缴社会保险费465.79万元,督促24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66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移送案件59件,公安机关立案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7件。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根据推行自治区本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要求,梳理各项权力108项,完成权责清单编撰第一阶段工作。按照自治区审改办要求,梳理25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提出取消自治区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学校)年检评估等8项非行政许可。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86件,对61件厅发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2件,依法承办行政应诉案件70起。积极履行“法治新疆”网站共建单位职责,办好“百姓与法·劳动保障”栏目,大力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和普法工作,累计发布信息近1350条。
七、基础建设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加速推进。2016年,我区有2个县(市、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家项目,总投资192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36万元,地方投资792万元。2010年试点启动以来,全区共有88个县、336个乡镇开展了试点建设,已经有86个县市、332个乡镇(街道)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6.49亿元,含中央投资4.2亿元,地方配套2.29亿元。
图十一、2012-2016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截至2016年底,已累计制卡1207万张。完成社保基金收支全程电子化系统,实现与银行数据业务的全程电子化。推进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建设。实现全区劳动监察“两网化”系统全覆盖。以提高电话咨询和门户网站服务能力为核心,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积极开展12333电话咨询服务和门户网站“规范年”建设,有效提升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水平。
注:
1.本公报中的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数据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本公报中所指各项社会保险不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