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九三学社新疆区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职业培训供需适配效能的提案》收悉。我厅已采纳贵单位提出的“提升职业培训供需适配效能”的建议,并已建立和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精准化培训制度建设情况
2022年,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22〕37号),建立了科学编制、动态发布培训项目目录清单制度,由各地州市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发布《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急需急缺职业工种目录》及《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补贴标准按照A、B、C三个档次分类,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紧缺、企业急需环节集中,目录清单由县市区上报需求,地州市研究发布,自治区备案监督。对就业率低的培训项目要降低补贴等级或移出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2025年,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技工院校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5〕226号),建立日常推动机制,在技工院校设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负责政、企、行、校间的日常沟通联络、信息传递和具体事务。2026年,我厅会同28家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强基筑梦技能兴疆”大规模精准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方案》(新人社发〔2026〕1号),深化拓展“人社+N”培训模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层分类有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加强行业领域技能人才供给。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建设需要,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工作。目前已走访调研120余家油气生产加工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500余份,编制形成自治区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人才需求目录。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二、差异化补贴政策执行情况
坚持分行业分领域分群体有序开展大规模精准化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奖补结合”差异化补贴政策,强化培训与就业协同联动。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组织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联合财政部门印发《自治区“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实施方案》(新人社函〔2025〕172号),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统筹多个渠道资金,根据岗位急需紧缺程度、技能等级、耗材成本、培训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的那句、家政服务协议等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对培训后一定时间内实现就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在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上最高上浮50%,促进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乐业。2025年,全区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2.37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7.28%。2026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8.28万人次。
三、智慧化培训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全区使用省级集中的“自治区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谁培训、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开班申请、过程监管、结业考核等制度,培训信息统一录入系统进行实名制管理。开班前重点对机构资质,包括师资、场地、设备等要素进行审核。培训过程进行考勤打卡,支持人脸识别或指纹打卡、远程监控、视频录制等监管技术手段,实现培训过程有记录、可查询、可追溯,并通过实地抽查、效果评价等措施持续加强培训过程监管。2025年,我厅印发《关于推广使用“我要培训”服务专区的通知》(新人社办函〔2025〕6号),以劳动者和企业用工需求为出发点,持续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全面推广使用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系统“我要培训”服务专区,依托新疆智慧人社APP上搭建“我要培训”服务平台,聚焦个人和企业重点关注问题,专门设置“政策查询、机构查询、工种查询、课程目录、培训报名、补贴公示、个人档案”七大功能区,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清晰、便捷、高效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四、规范化培训质量监管情况
2022年,我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4号),持续加强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从机构的职责与审批权限、设立、变更和终止、学校的组织及内部管理、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2023年,我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3〕2号)进一步规范全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建立了按年度等级评价的制度。2025年,我厅组织各地州市人社部门共对全区521家民办培训机构开展等级评价,其中A级(优秀)79个、B级(良好)276个、C级(合格)120个、D级(不达标)46个。对于评价结果为C级(合格)的机构进行约谈,并对其评级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于评价结果为D级(不达标)的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限制其申请政府补贴培训项目。2026年,我厅拟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会审稿)》,进一步加强培训质效管理,明确培训课时参考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确定,原则上实际操作课时不低于总培训课时的60%。参训人员个人考勤率达到80%以上,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可以申请享受培训补贴。
五、制度化激励保障情况
在优化资金分配和经费保障方面,财政和人社部门采取因素法、项目法方式分配就业补助资金。因素法包括基础因素(重点考虑劳动力人口以及就业工作任务量)、投入因素(重点考虑地方投入力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成果因素(重点考虑城镇新增就业和就业工作成果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因素(当年度就业工作重点任务)四类,并通过绩效调节系数和财力调节系数进行调节。在健全考核监督机制方面,将培训任务量、补贴性培训任务量、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任务量三大核心指标纳入《202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2026年自治区促进就业工作要点》,每年对各地州市数据指标执行情况按年度考核。对于绩效目标执行好、项目资金执行快的地州市,在下一年度分配资金时予以绩效奖励。对于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地州市采取约谈整改等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在强化激励引导培育劳务品牌方面,我们指导各地将劳务品牌与培训品牌有机结合,将具备培训条件劳务品牌机构审批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赋能劳务品牌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兑现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带动就业增收、助力稳岗扩岗”的作用。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劳务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培育出“特克斯民宿管家”“新疆薰衣草新花农”“阿勒泰雪都滑雪教练指导员”“加依嘉音手工乐器制作人”“沙湾大盘美食厨艺人”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为稳就业、促增收、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您的宝贵建议,不断提升职业培训供需适配效能,持续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监管,进一步减轻基层审核监管的压力,积极出台规范性的培训管理文件,持续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人社培训服务。
联系人:何鑫磊
联系电话:0991368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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