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梅拉·哈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力度自治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系列政策措施和服务举措,确保我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稳定就业。一是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支持,激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是对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按其实际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生活补贴。三是对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助、财政贴息、税费减扣、创业孵化基地场地入驻等政策支持,助力高校毕业生创业。四是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开发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岗位,按规定—1—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
二、加大困难毕业生就业服务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连续3年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自治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今年我们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劳动者就业关爱帮扶行动,动态掌握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及较长时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底数,制定“一人一策”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及时推荐就业岗位;对有创业需求的,及时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支持;同时,对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参加职业培训的,及时兑现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通过持续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活动,帮助困难人员尽早实现就业。
三、加大各类就业公共服务活动频次(一)突出重点工作,推动活动有序开展。聚焦高校毕业生多元化、精准化就业服务需求,持续开展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指导各地、各高校高频次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全区累计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431场次,7000余家单位参会,提供岗位19.63万余个,服务毕业生6.06万余人次。(二)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3+10”专项活动。我厅抢抓毕业生离校前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政策资源优势,组织发动各高校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三方力量,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制定符合毕业生需求的10项就业公共服务举措。利用毕业生离校前1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就业公共服务“政校企”三方联动进校园专项活动,挖掘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岗位,在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大学、昌吉学院、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和喀什大学等高校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3+10”专项活动,岗位直通学校,就业指导服务直达毕业生,更好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截至目前,已举办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3+10”专项活动7场次,活动吸引了2.2万余名在校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与,初步达成就业意向7300余人次,收集并投递简历1.7万余份。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紧盯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发挥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政校企”三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就业公共服务站作用,强化就业创业政策供给,织密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频次,多渠道挖掘优质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感谢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