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古丽·买买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停止退休金领取“资格确认”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领取社会保障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8〕107号),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坚持信息比对为主、现场核实为辅,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的基本原则,精准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期与国家人口库、铁路和民航乘客信息库、出入境人员信息库等进行数据比对,并将比对结果上传至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供各地下载使用。省、市人社部门应及时下载、使用部级比对数据,并加强与本地公安、司法、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医保、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数据定期共享机制,拓宽数据共享渠道,做好本级信息比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整理信息比对结果,形成具备领取待遇资格人员名单、丧失领取待遇资格人员名单和待核实人员名单,并做好相应信息标识。
目前,我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将待核实人员名单按居住地进行分类,下发至居住地基层服务组织进行信息核实,认证信息核实以大数据比对为主,未获取大数据信息的通过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上门服务、村(居)社区协办员核实上报等方式进行。
今后,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坚持以数据共享比对认证为主、手机APP自助认证为辅、社会化管理服务认证兜底的认证工作机制,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认证服务,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感谢您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徐茹薏
联系电话:0991-3689806
联系单位: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