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自治区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8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自治区党政机关作息时间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作息时间政策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七条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目前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

二、对调整作息时间的说明

工作作息制度与地方经济、经纬时区、气候条件、社会文化、历史沿革、地区差异性、公共服务职能等因素密切相关。改变长期实行的作息时间需要相关政策保障和社会协调联动,需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协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目前,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政府办公厅于202412月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安排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明确夏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进一步执行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作息时间,落实好相关政策待遇。感谢您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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