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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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米力坎木·艾木拉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兵地社保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推动兵地社保融合发展,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更好服务兵地参保群众,近年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沟通,推进兵地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工作。目前,已初步建成兵地社保信息共享平台,并开展相关数据共享和业务融合工作,实现了网络“互通”、信息“互查”、业务“互办”,信息共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工作成效

(一)建立兵地信息共享协同工作机制。2017年,兵地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兵地社会保险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兵人社发〔2017〕159号),明确了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系统协同应用。2018年,兵地共同签订了《兵地社会保险融合发展业务经办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备忘录》,明确兵地社会保险融合发展业务经办、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内容,共同建设了兵地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实现兵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协同和信息互联互通。双方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沟通机制,根据业务需要,及时解决信息共享存在的问题。

(二)建设兵地社保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建立兵地人社省级专网,实现网络“互通”,为实现兵地业务互查、互办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根据业务需求,推进兵地双方社保业务信息共享、互查互认。建立了自治区、兵团省级数据交换平台,支持兵地参保人员社保信息互查。目前,在双方社保业务系统可实时查询参保人在对方的参保、缴费、待遇领取情况,及时发现重复参保、重复缴费、重复领取待遇问题。兵团社保工作人员可通过兵团人社综合柜员制系统平台—“兵地融合”—“自治区参保个人信息综合查询”模块中14个查询功能实时查询自治区参保人员最新信息明细。另外,自治区社保经办机构的41台自助终端为兵地参保群众提供了参保信息“就近查”服务。

)积极推进业务融合。依托兵地社保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业务“互办”。在“新疆智慧人社”APP、“新疆人社”微信公众号、“兵团12333”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提供兵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方便兵地参保人员进行资格认证。2024年1月1日至3月10日,已有182.02万人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其中自治区178.97万人,兵团3.05万人。

大力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目前,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已和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税务局、民政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残联等部门开展数据共享,获取全疆户籍人口变动(迁入、迁出及死亡注销)、公共出行、在押服刑人员、残疾人员、纳税单位及个人、困难人群等信息。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兵团监狱管理局、法院、医保局、民政局,兵团市场监管,兵团残联等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及时获取在押服刑、住院购药、户籍注销(殡葬)、困难人群、企业注册等信息。此外,自治区、兵团社保已探索建立乌鲁木齐地区殡葬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各自获取乌鲁木齐市、兵团第十二师民政部门殡葬信息,汇聚后供双方使用。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推动参保扩面、防范违规领取待遇、社保费代缴等工作,有力提升经办服务质量,提高社保经办管理和基金安全保障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兵团人社部门不断完善兵地社会保险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优化共享方式,提高交换频次,拓展数据范围,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和跨部门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应用,推动兵地社保信息共享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兵地社会保险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一是不断加强双方社会保险数据汇聚,建设兵地社会保险数据资源池,实现基础信息、参保信息、缴费信息、领取待遇信息全面共享。二是按照全国统筹库表结构优化信息共享平台,规范兵地社会保险共享数据管理,完善数据管理维护更新机制,确保数据及时更新。

(二)加强社会保险数据共享分析应用。一是积极开展兵地重复参保、违规领取待遇等数据共享比对,消减问题存量。二是进一步细化业务场景,完善系统规则,在业务系统中增加兵地重复参保缴费、违规领取领待校验功能,从源头上杜绝风险隐患。

(三)加强跨部门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应用。一是双方持续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工作,不断扩大跨部门数据获取的范围,规范第三方数据维护、更新机制。二是积极开展第三方数据共享比对应用,在合法合规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以兵地社保数据为整体与各自第三方数据资源开展比对,实现外部数据利用的最大化,形成兵地社保数据共享合力。三是向人社部反馈共享建议和需求,加强不同行业部门的信息共享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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