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95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九三学社新疆区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人社、司法等部门尽快规范新业态劳动关系,抓紧出台新业态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

(一)人社部门答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1〕56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印发《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新人社发〔2022〕5号),明确责任分工,从四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任务。

1.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权责不够清晰的问题,按照“厘清劳动关系、压实用工责任”的要求,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区分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民事关系三类,分别明确用工法律责任。

2.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提出落实公平就业制度,消除就业歧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保障不够到位的问题,提出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劳动报酬。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加大工作协调力度。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时间较长、劳动强度较大等问题,着眼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推动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行业主管部门要进行监督指导。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不足的问题,督促企业积极履行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费的社会责任,引导督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人积极参加社会保险;落实职业伤害保障政策,鼓励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

3.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不够充分的问题,提出扎实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个性化人力资源服务;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模式,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平等享有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权利;优化从业环境,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给予关心关爱,增强社会认同感,提高公共环境融入度。

4.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申诉机制不够健全问题,提出完善新就业形态用工预警机制,建立自治区劳动关系运行月、周报告制度,依托大数据平台,及早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置;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拓宽工会服务范围,推动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者企业代表组织与工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签订集体合同协议;畅通裁审衔接,依法受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适时发布一批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典型案例,统一办案标准,积极协调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坚持畅通渠道、协同治理,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管力度。

对快递、外卖配送、货运等行业调研显示,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收入普遍高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按照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最低工资。工资集体协商由工会(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协商开展。对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新业态企业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二)司法部门答复

“新业态”是基于互联网经济平台而产生的新的经营形态或运管形态,其最大优点是灵活,相应弊端就是不确定、不稳定,责权利不清晰,从业人员对参加社会保险、保障个人权益方面认识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在政府监管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人员对社保政策缺乏认知,部分人员对缴费问题认识不足,出现了不愿及早参保和断保现象。二是部分已参保人员因收入低而难以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往往会选择放弃社会保险,中断缴费。三是新业态从业人员和企业之间用工关系不明确,这些人大多不是平台员工,多是劳务合作关系,在互联网平台上注册或与企业签订代理协议,大都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依法应当享有的基本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及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营造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依法参保、自愿参保的社会氛围,对参保后享受的待遇进行宣传,使广大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维权意识、参保意识,吸引更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二是完善参保政策。进一步完善适应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机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新业态用工的劳动保障监察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处置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把新业态劳动用工纠纷纳入劳动争议调节仲裁范围。四是适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存在的问题,在做好调研论证和研究的基础上,自治区司法厅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配合有关单位,适时出台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二、关于建议人社等部门加紧出台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

2021年12月29日,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保障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0号),经国务院同意,选择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省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于2021年年底前启动,试点期限2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人社部保持对接,密切关注各试点省市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我区平台企业调研等前期准备,根据国家安排,及时开展我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三、关于建议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创新新业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一)应急管理部门答复

1.明确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监管无盲区死角。认真分析研判新兴行业的属性和风险,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逐一明确玻璃栈桥、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农家乐、民宿等新型农村经济产业;密室逃脱等娱乐场所;外卖、电商、网约车等互联网平台经济;快递等寄递物流行业;滑翔、跳伞、热气球、飞艇、运动飞机等高风险运动项目;淘气堡等游乐设施;孔明灯等设计生产、经营、燃放活动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新兴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从源头破解风险管控问题。

2.强化新兴行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包括新兴行业领域在内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健全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地。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新兴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明确标准和任务,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强化新兴行业在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推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注重发挥企业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行业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治理风险隐患。加强综合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依规依法严肃处理,以强有力的法制手段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结合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知晓率、参与度、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式,采取“互联网 培训”等方式,线上线下齐发力,有效解决从业人员“工学矛盾”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着眼新兴行业领域形成的新风险,加强从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技能等方面的安全宣传培训,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4.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从业人员事故伤害保障。落实以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为一线从业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保障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险机构按照事故预防服务规范要求,通过聘请第三方安全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为投保企业提供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救援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宣传等相关服务,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有效防范工作风险,强化从业人员安全保障。

下一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持续抓好新业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答复

1.按照《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依法履职,做好相关工作。

2.强化部门协作。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协调推动相关工作,共同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3.依职履责,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对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落实配送责任,大力推行配送环节餐盒“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模式,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4.加强行政指导,规范平台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召开全区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培训会,加强对电商平台企业的监管和行政指导,规范线上市场经营行为,优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积极鼓励新业态用工平台、代理商等相关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建立和保持一套系统化、程序化、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科学管理体系,全面规范、改进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从而达到降低企业风险、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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